时间:2024-09-19 来源:网络 人气:
1. 质量标准要求不明确:合同书中提到“由于本工作的质量标准不好衡量,因此质量标准要求达到承建方最优质标准”,这种表述过于模糊,不利于双方对质量标准的理解和执行。
修改明确质量标准,如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具体质量标准。
2. 变更条款过于简单:合同书中提到“项目所涉及的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这种表述过于简单,缺乏具体的变更处理流程。
修改明确变更处理流程,如变更申请、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
3. 承建方转包限制:合同书中提到“承建方在施工前不允许将工程分包,只可以转包”,这种表述过于严格,不利于项目实施。
修改允许承建方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分包,如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技术能力等。
1. 承建方在施工前不允许将工程分包,只可以转包。
2. 建设方不负责提供大楼布线工程的相关资料。
3. 承建方应该按照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内容组织设计和施工。
4. 设计质量标准的变更由承建方自行确定。
5. 合同变更时,按有关程序确定变更工程价款。
补充
1. 明确承建方转包的条件和限制,如转包商资质、技术能力等。
2. 建设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大楼布线工程的相关资料等。
3. 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内容应与合同约定一致,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4. 设计质量标准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明确变更后的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