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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16,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23

时间:2024-09-11 来源:网络 人气:618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16目录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16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23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23修订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22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16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格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

第二条涉密集成资质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质。

第三章资格申请和审查

第三条涉密集成资质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从事密集集成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密集集成资质。

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应当选择具有涉密资格的机关(以下简称“机关”)接受涉密和涉密业务。

第四章资质管理原则

第六条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章负责部门和职责

第七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保密资质管理工作,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密资质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审核工作,或者组织协助开展审核工作。

第六章资格申请与承认

第九条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第十条省级保密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送国家保密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国家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省级安全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七章资格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具有涉密和集成资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涉密和集成信息系统业务。

第十三条涉密集成资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安全保密。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密集成资质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涉密集成资质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涉密集成资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涉密集成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23

完整的文章如下。3一、前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涉密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加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规范信息系统集成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 2,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中国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从事信息系统集成活动。信息系统的集成工作包括: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测试、运行、维护、安全评估等。

3 3,资格等级。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甲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全部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乙级资质企业除甲级资质企业可承担项目外,还可承担其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c级资质企业除a级、b级资质企业可承担项目外,还可承担其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四、资格申请和审查批准

(一)具有申请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从事密集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有从事信息系统集成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从事相关设备、工具和软件的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申请资质的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表;2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和措施;其他的相关文件。(三)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等级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3 5、资格管理。

(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资质证书到期前6个月,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换证。

(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遗失或损坏,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被吊销,企业不得再次申请本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监督管理由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3 6、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从事信息系统集成活动的,由所在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决定处以双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取得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未按照规定从事信息系统集成活动的,由所在地省级保密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以违法所得的1倍处以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七,附则

本办法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23修订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系统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联法律法规,制定本修订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3一、修订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对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需要,本修订版进一步完善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制度,提高了资质审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作的安全可靠。

3 2、系统集成资格定义密信息

本方法中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简称集成)是指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涉密集成资质是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质。

3三、资格申请和审查

1.申请条件:申请集聚密资质企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设备。有健全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我没有违章记录。2.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保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由省级保密部门报国家保密部门审批。

3.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资格条件、技术实力、安全保密措施等。

四、资格的使用与管理

1.资质使用:取得资质集成学分,在资质有效期内可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2.资质管理:涉密集成资质实行年度审核制度,资质单位应按规定向所在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审核材料。

3.资质变更:资质单位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3五、监督管理

1.监督检查: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密集成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违规处理:资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未取得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从业资格;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保密义务;作假取得了涉密集成的资格3 6,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国家保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修订,本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我国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国家秘密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我会的。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2022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2022版)的解读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系统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我国将于2022年发布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本文将对该方法进行详细解说。

3第一,目的和根据

制定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息系统集成合格管理的原则、程序和明确了要求。

3二、系统集成定义密信息

本方法中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简称集成)是指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涉密集成资质是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质。

3 3,适用范围。

涉密集成资质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涉密集成资质。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选择本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受理涉密业务。

3 4、管理原则。

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质管理。安全保密:确保国家秘密,防止泄密。科学发展:推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健康发展。公平公正:对申请资质的单位一视同仁,确保公平公正。五、主管部门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保密资质管理工作,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保密资质管理工作。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审查工作,或者组织开展协助工作。

3 6、资格申请及审查

申请涉密集成资质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信息系统集成专业技术人员。我有必要的硬件和软件。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保密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所在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后颁发涉密集成资质证书。

3七、监督管理

涉密集成资质监管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证书的发放,变更,取消和取消。是资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是资格单位的年度审查。是资格单位的违规处理。3 8,最后要说。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这个办法执行,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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